先說結論
全台有 192 處政府公告的垂釣地點;它們來自法律開的一扇門:港口原則上不能釣,2006 年漁港法修法,規定主管機關「應」指定區域開放垂釣。開放速度確實變快,開放垂釣的漁港從 2019 年 18 港到現在 47 港;但全國 221 個漁港只開了大約兩成,開放岸段也短。漁民與主管機關有他們的理由,國外則用釣魚執照費蓋設施、劃專區。這篇把贊成和質疑的聲音、出處都列出來,結論留給你。

192 處是什麼?不是 192 處都能釣
這次 DudeFishinG 翻了法規、立法院紀錄、公民提案和國外資料,贊成和質疑的聲音都講。先把數字拆開:192 筆是有政府公告或官方清單的水域,其中 161 筆來自海洋保育署(海保署)2026-07-21 版的全國清單,另外 31 筆來自縣市自治條例、水利署、南科管理局、保護區等其他公告。
依狀態分:指定範圍開放 98 處、原則開放 54 處(合計開放或部分開放 152 處)、尚未開放 16 處(彭佳嶼 14、蘇澳港、臺北港)、公告禁止 12 處、範圍待確認 7 處、暫停 3 處(南澳漁港、花蓮港、布袋港)、部分水域限制 2 處。依類型分,最多的是自然海岸 54、漁港 47、島礁 32(基隆嶼 18、彭佳嶼 14)、商港 16、公園水池 12、墾丁國家公園岸釣區 11、水庫 8。
怎麼來的:港口原則上不能釣,法律開了一扇門
港口原則上不能釣;2006 年漁港法修法,規定主管機關「應」在不妨礙作業、安全、不污染的前提下,指定區域開放垂釣。漁港法第 18 條第 1 項禁止在漁港區域採捕或養殖水產動植物,第 3 項是 2006-01-27 全文修正時新增的例外,2004 年的舊版沒有這一項。條文用的是「應」,不是「得」。

商港走另一條法律:商港法第 36 條原則禁止,例外是在不妨害港區作業、安全、不造成污染的區域,和登記有案的社團協商後公告開放民眾垂釣;這個但書 2005-02-05 修法時就有了。國家公園要經管理處許可才能垂釣,一般自然海岸則依海保署的定義「原則上皆開放釣魚」。出處:商港法第 36 條。
漁港開哪一段,誰決定?
漁港要開放哪一段,是漁業署找縣市、釣魚團體、漁會、海巡一起到現場會勘,再公告範圍。流程是現勘、發布草案預告、正式公告垂釣區管理措施,公告附圖會標出位置和拋竿方向。例子包括安平漁港 2019-05-17 現勘、東港鹽埔漁港 2019-04-11 現勘,屏東縣 2019-12-26 一次預告 6 港。2019 年開放政府協作會議的共識,是由主管機關、地方漁會、釣魚團體一起討論決定,「以不影響漁民作業和漁船航行安全為前提」。

分工上,全國 221 處漁港中,第一類 9 處由農業部公告,2026-06-05 把八斗子、烏石、新竹、安平、東港鹽埔 5 港整併成一份「第一類漁港垂釣區管理措施」;第二類 212 處由縣市政府公告。
商港與全國清單:團體加保全管理,海保署彙整
商港則交給釣魚團體和保全一起管理,用 App 預約;海保署再把各機關的公告,整理成一份全國清單。臺灣港務公司 2022-05 起全面實施新制:釣魚社團服務釣客、保全公司巡查、線上預約,滿 18 歲才能註冊;近海平均風力 5–6 級、陣風 8 級以上(官方稱「6-7-9」),或長浪 2 公尺以上就不開放。並不是每個商港都要預約:高雄旗后護岸、澎湖的公告都沒有提到預約。港務公司頁面列 14 處,其中 3 處暫停,實際開放 11 處。

海保署的清單是彙整,不是評選:每筆列出公告機關和公告日,依據分別是漁港法、商港法、國家公園法和基隆市島礁磯釣自治條例。2026-07-21 版共 155 處:漁港 57 個釣點(45 港)、商港 12、墾丁 11、基隆嶼 18、釣魚平台 3、自然海岸 54;2019-05 的版本是已公告 33 處。
贊成的聲音:開放確實變快了
開放速度確實變快了:開放垂釣的漁港,2019 年只有 18 港(22 個釣點),兩年後的 2021-03-29 是 36 港(47 個釣點),漁業署 2026-06-17 的專頁列出 47 港(第一類 5、第二類 42)。開放最快的是 2019 到 2021 年;我們的資料也一樣,45 港中有 29 港的原始公告日落在 2020–2021 年。


選點也開始找釣友一起討論;台南將軍漁港開放時,釣魚團體代表說,以後釣魚不用再像打游擊戰。臺南市政府 2020-08-20 的新聞稿寫,市府邀請釣魚團體、漁會、海巡等機關討論後,選定南堤 350 公尺,並引述釣魚團體代表的原話:以後釣魚就不必「像打游擊戰或躲空襲警報一樣」。
質疑的聲音:開放得夠不夠?
但全國有 221 個漁港,開放的只有大約兩成。分母是農業部 2024-10-24 公告的漁港類別及名稱一覽表,表尾寫「總計 221處」(第一類 9、第二類 212)。用漁業署的 47 港算是 21.3%;用海保署清單的 45 港(南澳漁港因颱風暫停不算)是 20.4%。分類看,第一類 9 港開了 5 港,第二類 212 港開了 42 港(19.8%)。2019 年農業部也明說,前鎮、正濱、南方澳、梧棲 4 個第一類漁港「無適宜區域可開放垂釣」。


開放的範圍也不長:我們依公告附圖把範圍畫成線,漁港的開放岸段,有一半短於 90 公尺。這 63 段漁港線段的中位數是 89 公尺;地圖上全部 181 段範圍線的中位數是 153 公尺,商港 16 段的中位數是 506 公尺。這些線是依官方附圖、地名、公告文字加衛星影像描出來的,有數公尺到數十公尺的誤差。漁港本來是漁業用地,所以開出來的多半是一小段堤頭或碼頭。
早在 2008 年,就有立委質詢:修法兩年了,地方還是只選擇性開放幾個漁港。立法院公報 97 卷 30 期(2008-05-13,頁 243–244)記錄,立委丁守中說 2006 年修法是他提案,並質詢主管機關「選擇性開放幾個漁港」,「法令通過迄今兩年了,情況依然如此」。


2019 年,公民提案全面開放漁港釣魚,有五千多人附議;農業部回應,不宜無限制全面開放。這件「修正漁港法全面開放漁港港區釣魚並全面興建釣魚平台」提案在 2019-01-30 提出,共 5,086 人附議。農業部 2019-06-04 回應,基於港區環境清潔和航行安全,「現行尚不宜無限制全面開放漁港垂釣」,參採情形是「部分參採」、不修法;提案中「不得收費」的要求,農業部認為違反使用者付費原則。
另一面的理由:漁民與主管機關怎麼說?
漁民也有他們的理由:漁業署說,有人亂丟垃圾、在碼頭鑽洞架竿、甩竿影響漁船,引起漁民強烈反彈。漁業署 2021-03-29 的新聞稿說明,漁港設施主要供漁船裝卸、整補、停泊使用,要在漁業優先、不妨礙作業與安全、不污染、釣友能守規範的前提下才開放;新聞稿列出 2019 年擴大開放後出現丟垃圾和魚餌、在碼頭鑽洞架竿、甩竿影響漁船等情形,「引起漁民強烈反彈」。同一份新聞稿也轉述釣魚團體的陳情:要求全面開放、拆除漁港禁釣告示、開放低度利用的漁港。


2008 年那次質詢,官員也回答:停泊區不適合開放,堤防區就沒有問題;決定權在縣政府。當時的農委會副主委李健全答詢,第一類漁港如八斗子「早就劃定了」;第二類以下由縣政府劃定,中央負督導責任,「主動權在縣政府」。
國外怎麼做:美國用釣具稅,澳洲用執照費
美國釣魚要買執照,加州一年大約 65 美元;釣具和船用燃料的稅,今年分給各州 4.4 億多美元,可以拿來蓋釣魚設施、放流魚苗。精確數字是:加州州民 2026 年度釣魚執照 64.54 美元,未滿 16 歲免;美國魚類及野生動物管理局 Sport Fish Restoration 計畫 FY2026 分給各州合計 442,852,945 美元(FY2025 是 416,382,754 美元)。

這筆稅不是收據上另外加的:釣具在出廠或進口時,由製造商或進口商繳 10% 貨物稅,每支釣竿最多 10 美元,另外還有船用和小型引擎燃料稅的一部分。各州至少要拿 15% 做公共可及設施,主要是船艇下水設施;岸釣碼頭屬於另一類可補助項目,沒有法定比例。加州另外規定,符合定義的公有、免費、主要為釣魚而建的公共碼頭,釣魚免執照,但每人最多兩組釣具(14 CCR §1.88)。這套制度也被批評過:美國審計署 GAO 1999 年指出聯邦行政經費有「culture of permissive spending」,約 2,000 萬美元無法解釋,國會 2000 年修法限縮(GAO/T-RCED-99-259)。
澳洲新南威爾斯,用釣魚執照費買斷商業漁業,劃出 30 處以休閒釣魚為主的專區;但當時也有請願,反對強制收購漁民。新南威爾斯的休閒釣魚費是 3 天 7 澳元、1 個月 14、1 年 35、3 年 85,全部進休閒釣魚信託。2002 年 5 月,政府用釣魚費收入向財政部借 2,000 萬澳元,買斷 251 個商業漁業經營單位、468 張漁船執照,設立 30 處休閒釣魚專區(Recreational Fishing Havens),等於 24% 的河口水域不准商業捕撈。

反對聲音也留在議會紀錄裡:2000 年立法收費時,在野黨稱這筆費用是「just another tax」,要求刪除整個收費附表,表決 26 比 12 沒有通過;部長引用民調說,在錢全部進信託的前提下有超過 70% 支持。2001-10-18 下議院收到請願,要求「reject the compulsory buy-out of fishers」。專區的效果,官方評估好壞參半:2005 年 Lake Macquarie 的報告說「improved in many ways」,但岸釣努力量少了約 22%(FFRS No.79);2014 年三處專區的評估,和 1999 年比,釣魚努力量和總漁獲大多下降(FFRS No.139)。
那台灣呢?要不要釣魚證
台灣目前岸釣不用執照;海保署 2018 年的線上問卷,大約七成八的人支持發釣魚證,但到現在還沒有實施。漁業法的證照只管經營漁業與娛樂漁業船的經營者,全國法規資料庫裡沒有對個人休閒釣客發照的法規。例外是個別地點:基隆嶼登礁要領島礁磯釣證(依基隆市自治條例),水庫垂釣要向管理機關申請。

那份問卷共 4,520 份回覆,是自願填答,數字只反映填答者,不能說成全體釣友的比例。2020 年行政院核定的台灣友善釣魚行動方案寫了「推動試辦釣魚證制度」,並記錄可接受的金額是 100 元以下;2026 年海洋委員會回應「休閒釣魚專法」公民提案(5,388 人附議)時,說明將先啟動研究、定義什麼是休閒釣魚,回應中沒有提到釣魚證。台灣在 1988–1993 年間曾有過乘船海釣的「海上釣魚證」,那是戒嚴後期的海防管制,性質不是資源管理。
這 192 處在哪裡?打開地圖就能查
這 192 處,DudeFishinG 都標在政府公告垂釣地圖上,開放、暫停、禁止都分清楚,打開就能查。其中 149 處畫了範圍線,115 處附上官方附圖,每一筆都列出公告出處。漁港公告的附圖標有開放岸段和拋竿方向,商港另看預約與風浪停開規定,基隆嶼各礁區有人數上限。公告會因颱風、施工而暫停或恢復,出發當天再看一次最新公告。
你贊成收釣魚執照費,專款拿去蓋釣魚設施嗎?還是維持現在不用執照?兩邊的理由,上面都有出處。
資料:DudeFishinG 政府公告垂釣資料(192 筆,2026-10 統計);漁港法・農業部漁港類別及名稱一覽表・漁業署新聞稿 2021-03-29・漁業署全國漁港垂釣資訊・立法院公報 97 卷 30 期・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・臺南市政府新聞稿 2020-08-20・臺灣港務公司垂釣資訊專區・海保署全台開放釣點清單・海保署 2018 問卷・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Fish and Wildlife・USFWS SFR FY2026・NSW DPI・NSW Hansard。
常見問題
192處公告釣點都可以釣嗎?
不是。192是DudeFishinG在2026年10月整理的政府公告筆數:開放或部分開放152處、尚未開放16處、公告禁止12處,另有12處是範圍待確認、暫停或部分水域限制。要去之前,在公告地圖查那一處的狀態與附圖。
漁港法怎麼規定漁港釣魚?
漁港區域原則上不得採捕水產動植物。2006年修正的第18條第3項規定,主管機關在不妨礙港區作業、安全及不造成港區污染的情況下,「應」指定區域、訂定措施、公告開放民眾垂釣。開放的是指定區域,不是整個港區。
台灣有多少漁港開放釣魚?
漁業署2026-06-17的專頁列出47港,農業部的漁港總數是221處,換算大約每5個漁港有1個劃了垂釣區(47/221約21.3%)。若用海保署2026-07-21清單的45港算,約20.4%。
商港釣魚都要預約嗎?
多數商港垂釣區由釣魚團體與保全管理、用預約系統入場,但高雄旗后護岸與澎湖的公告沒有提到預約。風浪到官方說的「6-7-9」級或長浪2公尺以上就不開放。
台灣釣魚要不要執照?
目前岸釣沒有全國性的休閒釣魚執照;基隆嶼磯釣證、水庫申請是個別例外。海保署2018年線上問卷4,520份裡約78%支持發釣魚證,但那是自願填答,制度到現在也還沒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