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梯漁港可以釣魚嗎?官方開放範圍與合法替代點
查核石梯漁港主管機關公告、法定管理範圍與指定垂釣區,說明歷史漁獲該怎麼解讀,並整理有官方依據的附近替代點。
重點:官方開放範圍、查核日期與附近合法替代點・搜尋別名:石梯港
資料來源:主管機關公告・站內 10 筆可信定位歷史樣本・法規最後查核 2026/08/13
入場範圍與官方依據
未公告開放查核 2026-08-13漁業署清單花蓮縣欄位僅花蓮漁港(公告延長試辦開放垂釣區域,試辦期至115年8月31日止),石梯漁港不在其中。
限制與安全條件(4)
- 漁業署全國漁港垂釣資訊(115-06-17)清單查無本港,即漁港主管機關未依漁港法第18條第3項公告開放垂釣區域
- 未公告開放區域內垂釣屬漁港法第18條第1項第4款採捕行為,依第21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
- 「未公告開放」是法規預設,不是本站認定現場有無人垂釣;歷史漁獲不能證明目前可垂釣
- 花蓮縣已公告開放的只有花蓮漁港試辦垂釣區(試辦至115-08-31,之後以最新公告為準)
本頁潮汐、天氣與入場規定資訊整理自中央氣象署、海洋保育署、各主管機關等官方公開來源,僅供參考;開放範圍、時段與規定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及現場標示為準。本資料非法律意見,下竿請自行確認並注意安全。
先講結論:未公告開放垂釣,港區內不要下竿
農業部漁業署「全國漁港垂釣資訊」(修改時間115年06月17日)逐縣市列出全國已公告開放垂釣的漁港,花蓮縣欄位只有花蓮漁港,石梯漁港不在其中。
漁港法第18條第1項第4款禁止在漁港區域內採捕水產動植物,只有主管機關依同條第3項公告開放的區域例外;未公告開放的港區內垂釣,依第21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。「未公告開放」是法規預設,不是本站認定現場有沒有人在釣。查核日2026-08-13。
可信定位歷史漁獲只作背景
統計範圍是「石梯漁港」,只計入可驗證拍攝位置與時間、且定位來源為 EXIF device 或 liveCamera 的歷史漁獲。截至 2026-07-17,共有 10 筆樣本。這些紀錄不代表現在開放、合法、適合進入或有魚可釣。
本頁的入場判斷只以主管機關公告、法定管理範圍與現場標示為準;歷史紀錄不能替代許可證據。
若現場不在公告指定範圍或無法確認邊界,替代做法是改查有官方公告的合法垂釣區,不依歷史紀錄自行推定可進入。
這個結論怎麼查出來的
查核路徑:漁業署全國漁港垂釣資訊現行清單(花蓮縣欄位逐字比對)+漁港法現行條文。若主管機關日後公告石梯漁港垂釣區,本頁會依公告改寫。
順帶把花蓮縣唯一的開放公告講清楚:公告名稱是「公告延長試辦花蓮縣花蓮漁港開放垂釣區域、方向及相關注意事項」——對象是花蓮漁港,性質是「延長試辦」而非永久開放,而且這份公告和石梯漁港無關。
想在花蓮港區合法垂釣的替代做法
替代做法:改往官方公告的花蓮漁港開放垂釣區域。花蓮漁港有公告延長試辦的開放垂釣區域(試辦期至115年8月31日止,之後以最新公告為準),這是試辦性質,不是永久開放。想在港區合法下竿,請改往花蓮漁港的公告垂釣區域,出發前先確認試辦效期與最新公告,並遵守現場標示。
資料與安全限制
本頁只回答「能不能釣」的法規查核結果,不提供站位、裝備或任何進場建議。法規可能更新,出發前請以漁業署與花蓮縣政府現行公告為準。
石梯漁港常見問題
- 石梯漁港目前可以釣魚嗎?
- 農業部漁業署「全國漁港垂釣資訊」(修改時間115年06月17日)逐縣市列出全國已公告開放垂釣的漁港,花蓮縣欄位只有花蓮漁港,石梯漁港不在其中。 漁港法第18條第1項第4款禁止在漁港區域內採捕水產動植物,只有主管機關依同條第3項公告開放的區域例外;未公告開放的港區內垂釣,依第21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。「未公告開放」是法規預設,不是本站認定現場有沒有人在釣。查核日2026-08-13。
- 石梯漁港的歷史漁獲代表現在可以釣嗎?
- 統計範圍是「石梯漁港」,只計入可驗證拍攝位置與時間、且定位來源為 EXIF device 或 liveCamera 的歷史漁獲。截至 2026-07-17,共有 10 筆樣本。這些紀錄不代表現在開放、合法、適合進入或有魚可釣。 本頁的入場判斷只以主管機關公告、法定管理範圍與現場標示為準;歷史紀錄不能替代許可證據。 若現場不在公告指定範圍或無法確認邊界,替代做法是改查有官方公告的合法垂釣區,不依歷史紀錄自行推定可進入。
- 石梯漁港不能進場時可以改查哪裡?
- 替代做法:改往官方公告的花蓮漁港開放垂釣區域。花蓮漁港有公告延長試辦的開放垂釣區域(試辦期至115年8月31日止,之後以最新公告為準),這是試辦性質,不是永久開放。想在港區合法下竿,請改往花蓮漁港的公告垂釣區域,出發前先確認試辦效期與最新公告,並遵守現場標示。